设赌 放贷 敲诈勒索!梅州一“恶势力”集团被“团灭”
掌上梅州讯 因开设赌场罪、恶势力寻衅滋事罪、设赌敲诈勒索罪、放贷AG超玩会非法入侵住宅罪,敲诈一“恶势力”犯罪集团12名成员分别被大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勒索并处罚金5000元至40万元不等。梅州灭其中,集团被告人饶某光在“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被团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恶势力AG超玩会指挥作用,设赌系首要分子,放贷获刑十五年,敲诈并处罚金40万元。勒索近日,梅州灭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集团
据了解,2013年至2014年11月期间,以被告人饶某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大埔县湖寮镇大埔大道店铺内、湖寮镇古城村西崖公祠、西河镇内六村土元坪等地开设赌场约43场,邀集杨某、江某、郑某等赌民进行“划豆子”赌博,涉案赌资430万余元,抽取“水钱”共计16万余元。
被告人饶某光、蔡某安、何某轩在赌场内以日息2分放高利贷给赌民。因杨某、江某、郑某等人无力偿还赌债,以被告人饶某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纠集了被告人蔡某安、邹某焕、蔡某武等人多次利用恐吓、滋扰、殴打、拉横幅、放高音炮、喷油漆、静坐、据守、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软暴力手段对杨某、江某、郑某等及其家人恶意追债,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其中一名被害人郑某迫于压力于2015年10月10日凌晨留下遗书在家中自杀身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以饶某光为首的12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犯罪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并多次故意实施犯罪活动,是“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饶某光、蔡某安、陈某等7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饶某光、饶某曙、蔡某安等10人为索取高利贷债务随意殴打他人,滋扰、纠缠、哄闹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饶某光、饶某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饶某光、蔡某安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黄义涛 古俏聪
编辑:李子莹
- ·推进党建工作 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
- ·清明期间梅州火车站加开梅州往返广深临客,具体时间戳↓↓↓
- ·2020梅州市流行音乐协会颁奖典礼举行!收获荣誉砥砺向前
- ·陈秀冰定位球一锤定音!梅州客家挺进全国四强
- ·森林公安民警李国庆:我与新中国共成长 立足岗位守护生态
- ·行业发展、投资机遇...这场围绕民宿产业展开的“头脑风暴”提到了这些!
- ·注意!4月5日起,梅城彬芳大道的这路段,将半幅围蔽施工2个月
- ·最高气温达35℃+!梅州发布高温黄色预警!至于清明天气…
- ·国庆长假文明旅游温馨提示
- ·直飚30°C+!梅州又要“秒入夏”!这个红色预警刚刚生效
- ·梅州A股上市公司股票一周盘点丨梅州公司股价四涨五跌 嘉元科技涨幅和振幅最大
- ·@梅州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来了!拒绝水表“叮叮诶转”,从我做起!
- ·学用结合 推动乡村振兴
- ·这就是梅州速度!2020年度十大“梅州速度”项目出炉
- ·诚信承诺 放心消费!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走访调研活动
- ·点赞!梅州5个社区荣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